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8-01 10:13:13 您是第0位浏览者
27日上午,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人数多达10人的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案。据了解,这起案件并不是自贡法院系统审理的第一起考试作弊案,但在这一类型的案件中,是迄今为止指控人数最多的一起案件。
案发:不知考点在何处 考试依然过了关
2016年3月开始,自贡市驾考市场上隐约出现了一个作弊团伙,该团伙对外散播消息称,不仅招揽"人才"代替学员参加驾考科目一考试,还能为有需要的学员们提供饮食和住宿。
同年4月13日,自贡市大安区东盐都大道茴新考场的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场内,作弊团伙组织代考人员帮助3名驾校学员过了关。其中,有2人来自外地,他们甚至不知道当天的考场在何处,考试依然过了关。
好景不长。2016年6月,自贡交警部门在审查工作中发现破绽。同年8月18日,两名替考人员被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挡获,并移交到自贡市大安区公安分局。1个多月后,一名找人替考的学员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没过多久,7名涉案人员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据了解,上述10名涉案人员中,胡某某为驾校工作人员,利用驾校招生的机会招揽需要代考科目一考试的学员。收取相应费用后,再将身份信息转交给杨某,由他本人或由他组织人员帮助驾校学员代考。事成之后,几人按劳分配报酬。
2016年12月23日,自贡大安警方将分别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和代替考试罪的10嫌疑人移送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
庭审:指控人数达10人 犯罪事实基本无异议
27日上午,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被告人数达10人的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3、4月期间,被告人胡某某利用驾校招生的机会以及通过被告人李某某、严某某的介绍,招揽需要代考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的学员,并收取相应费用。胡某某将代考学员的身份证等资料交被告人杨某,杨某采取由本人或组织被告人蓝某、陈某某、王某等人去代替参考学员考试的方式,代替被告人唐某某、向某、陈某等人参加了在自贡市大安区东盐都大道茴新考场举行的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公诉机关认为,各被告人应当分别以组织考试作弊罪 、代替考试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代替考试罪表示无异议,但对其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的行为给予否认。其他9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且均供述了杨某组织考试作弊的行为。
庭审法官表示,被告人杨某是否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合议庭将在休庭后,根据当天的庭审和全案证据进行全面评议予以最终认定。
据了解,这起案件虽然不是自贡法院系统审理的第一起考试作弊案,但在这一类型的案件中,是指控人数最多的一起案件。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