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8-14 10:07:41 您是第0位浏览者
近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通知,调整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此收费标准自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限3年。 (陕西日报)
根据通知,汽车类考试费每人次520元。其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每人次60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每人次30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每人次160元。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考试费每人次260元。其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每人次60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每人次12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每人次80元。以上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免费补考一次。
通知规定,增驾考试按所增驾车型规定的考试科目收取相应考试费。机动车驾驶人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被注销但依据相关规定参加考试合格后可恢复驾驶资格的,按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收费标准收取。对单科考试合格者,其考试成绩保留到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参考人员在预约考试前主动放弃考试的,考试机构应退还尚未参考科目的考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