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1-01 10:05:34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原标题:驾考作弊取消资格)
近日,交管部门通过天津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开公示了一名在科目一考试中作弊的驾驶人。9月1日15时许,孟某在津北分所科目一考试的过程中,违反规定使用手机,被确认为考试舞弊。据介绍,孟某是因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12分,而回炉重考科目一的。考场纪律中明确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监考交警也在考试开始前多次重申法律规定以及考场纪律。然而,孟某仍然实施了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的舞弊行为,被监考交警发现后,当场取消了考试资格。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记者 张清 通讯员 焦轩 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