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10-25 10:18: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10月17日上午10时40分,泸州市纳溪区交管大队民警在国道321线设卡检查,查获一名酒后驾车人员,而意外的是,这名酒驾人员,却是一名驾校教练。
24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纳溪区交管大队民警获悉,被查获的驾校教练名叫石某某,当时驾驶一辆川E学号牌照的教练车。经酒精测试仪测试,石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3.2mg/100mL,石某某涉嫌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警民警介绍,当时拦下这辆教练车后,石某某一直不配合进行吹气酒精测试,几次“尝试”失败后,又上车喝了一口茶再进行测试,结果还是未能逃脱检测出酒驾。
进一步询问得知,石某某10月16日与其朋友喝了酒,17日一早便带着一名学员去参加科目二的考试,不料在考完试回叙永的路上被抓了个现行。
据纳溪区交管大队介绍,石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性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纳溪区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