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10-30 09:56: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日前,和县两男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还饮酒驾车,结果两人被警方同时送进了拘留所。
10月24日中午,和县交警在城区道路开展“酒后禁驾”查处行动。13时55分,在城区迎江路上,驾驶人张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被民警例行检查,在询问中,民警闻到张某身上有一股酒气,便立即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5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无独有偶。当日14时40分许,在通江大道路段,另一组执勤人员在对吴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进行盘查时,发现其面部通红,有酒驾嫌疑。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涉嫌酒驾。两人先后被传唤至交警大队,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两人均未取得驾驶证。鉴于两人无证且酒驾,在固定证据后,警方依法作出对两人分别罚款18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
当晚,张某和吴某被送往马鞍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3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