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3-16 09:15: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图为运管局执法人员询问驾校教练
在G70福银高速湖北段十堰境内,一家驾校擅自占用高速公路公路用地,在桥梁下方空地上设立练车场,3月14日,湖北高速路政汉十支队第六大队在十堰市运管局的配合下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危险
好言相劝 教练拒不离场
“方向盘向右打死,往后倒,再倒……”汉十支队第六大队外业管理员叶良文来到现场时,一辆牌照为鄂C0765学的教练车上,一名年轻女学员正在练习“倒桩”,一名男教练则站在一旁指挥。
该训练场地上只划了一些不规范的黄色标线,设置有倒库、侧方停车、S路、直角转弯等培训区域,叶良文注意到,练习场的上方是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一旦高速公路上落下什么,后果不堪设想。
“这地方不是专门的练车场地,也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你能安心练车吗?”叶良文询问站在一旁等待练车的另一名学员。该学员称,在这里练车离家近,到驾校或者训考场比较远;对于该场地是否安全,她表示完全没有考虑。
在高架桥下不远处,两名女学员驾驶一辆车身印有“八方驾校”的教练车在练习倒桩,在倒车过程中接连熄火2次,前进时又险些撞上高速公路桥墩,让人着实捏了把冷汗。
叶良文找到其中一名陈姓教练,出示证件并表示来意后,陈教练仍然继续指挥学员练车。叶良文严肃告知设立练车场的违法行为,并分析安全隐患。陈教练烦躁的用手比划着,“我们在这里练车,能坏你们什么事儿,能有什么安全隐患。”
联动
协调运管局扣查 消除安全隐患
反复沟通无果后,叶良文向大队汇报了现场情况。大队长吴文涛立即将实地情况与存在的安全隐患一并反映给十堰市运管局,希望给予支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14日10时30分,吴文涛联合十堰市运管局法规稽查科一起来到违法现场。
“新手练车技术没保障,要是冲上桥中间的乡村公路该有多危险。”附近村民王先生说。
“桥下空间属于高速公路公路用地,你们为何用作练车场?”面对十堰市运管局法规稽查科的提问,陈教练一直否认,“我们只是把车停在这,今天驾校学员太多就带到这练了一会,我们马上撤离。”
法规稽查科的执法人员经过现场调查取证,制作相关文书后将教练车扣查,并责令八方驾校相关负责人将练车场地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
吴文涛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