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4-12 09:26: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根据交警部门发布的通告,4月11日起,济南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将只能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据悉,年内全国各地将有望开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渠道。
11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对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进行系统升级的通告》。通告称,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知,为打击驾驶证买分卖分非法牟利行为,堵塞机动车违法处理漏洞,总队对全省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进行了系统升级。自4月11日起,全省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只能处理驾驶人本人名下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非本人名下的交通违法行为需到人工窗口处理。
当天在天桥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看到,大厅门口张贴了这一通告,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上的显示屏也作出了相应提示。“今儿还怕自助设备排队,一大早拿着朋友的驾驶证来销分,没想到‘扑了空’。”市民张女士说着拨通了朋友的电话,希望朋友能到服务大厅,在窗口和她把交通违法进行处理。和张女士一样“扑空”的市民还有不少。
据介绍,11日起,想要“借本销分”的市民,只能请驾驶证持有者本人拿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车辆的行驶证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如果要处理本人名下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则可携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在自助机处理设备上完成。目前,济南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只能处理鲁A牌照车辆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或在济南市区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本省其他市的车辆,山东省外车辆产生的违法行为则无法在自助设备上处理。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今年2月发布的信息,年内将在全国陆续开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渠道。届时,只要将驾驶证与相关车辆进行绑定,就可实现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对于济南何时开启这一自助途径,济南交警尚未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