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5-08 09:43: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因孩子上学等琐事闹心,合肥一驾校教练竟酒后驾车上路。5月9日,从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该教练涉嫌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月8日晚9时许,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庐阳大队巡控中队民警在环城路某路段例行巡查时,将一辆驾校教练车拦停。通过酒精测试仪初步检测,该驾驶员酒精含量高达10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查,驾驶员汪某某系驾校教练,因小孩上学等琐事心中烦闷喝酒后开车。随后交警依法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拖移其教练车,当事人被带往医院采集血液样本做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