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8-31 09:59: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近日,深圳交警查获一宗涉嫌无证驾驶案子,记者了解到,该男子因逾期未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居然花300元购买假证并上路行驶三个月。
24日7时30分许,一辆大型吊车驾驶员因未系安全带,被龙岗交警当场拦停。在调查取证时,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邓某平所出示的驾驶证有伪造痕迹,通过大数据查询,邓某平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但所出示的驾驶证却显示尚未过期。
据邓某平陈述,由于自己文化水平低,做其他工作薪酬不高,体弱患病之下只能选择吊车司机这份职业来养家糊口,可因驾驶证逾期未审验达两年以上被注销,"穷途末路"之际,只好在重庆老家花了300元办张假驾驶证,开始自己的谋生之旅,这一份工作一干便是三月之久。
随后,龙岗交警将邓某平传唤至办案中心做进一步调查,邓某平供认,该车实际所有人为廖某,挂靠在深圳市顺某运搬迁有限公司运营,而自己之所以能够轻易蒙混过关、持假证上岗,全靠了自己老乡向廖某强力推荐,一场"朋友间的信任"让核查驾驶员相关信息的流程成了过场,车辆实际负责人廖某看着施工现场邓某平过硬的技术,半悬着的心,竟就这么踏实了下来。
目前,驾驶员邓某平因使用伪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被龙岗交警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全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而第三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三万元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深圳交警提醒各运输企业、车属单位应严把"招人关",在招聘车辆驾驶员时应该细致核查其驾驶资格,严控"人情关",切勿聘用不具备车辆驾驶资格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