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8-31 10:01: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日前,公安部部署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交通管理服务便利化的20项举措,其中有三项异地业务办理的服务举措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从杭州交警部门获悉,这三项业务分别是异地申领驾照、异地车辆转籍、异地检验。具体如何办理,我们一起来看看。
推行跨省异地检验
在推行省内异地检验基础上,除大型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外(对危险货物运输车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后,可在车辆登记地以外的省<区、市>检验),其他汽车实行跨省(区、市)异地检验,不再出具、审核异地检验委托书。
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区、市)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实现全国范围“通检”;对之前已办理委托书尚未检验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不再审核收存。对6年内免检车辆,申请人可以跨省异地申领检验标志。
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对跨省(区)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在办理所在省任一地市居住证后(包括公安派出所及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居住登记告知单等登记凭证),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便利车辆异地转籍登记
在15个试点城市之间(南京、苏州、泰州、杭州、宁波、嘉兴、南昌、上饶、广州、深圳、东莞、中山、南宁、柳州、重庆),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试点城市间迁入、迁出情形(为变更登记,不涉及车辆过户的)情形的,申请人不再需要提取纸质档案;对办理车辆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